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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活货物的定义与分类
2010-11-20    来源: 中铁物流网

    (一)   鲜活货物的定义

    凡在运输过程中需要采取制冷、加温、保温、通风、上水等特殊措施,以防止腐烂变质或病残死亡的货物及托运人认为须按鲜活货物运输条件的货物均属鲜活货物。由此可见鲜活货物都是有生命或生命现象及经过冷冻加工的货物,在流通、保管过程中需要适宜的贮运环境、生存条件来维持其生命、生理状态或物态。

    (二)鲜活货物的分类

    鲜活货物按其自然属性分为易腐货物和活动物两大类。

    1.    易腐货物

    指在一般条件下保管和运输时,极易受到外界气温及湿度的影响而腐败变质的货物。易腐货物按温度状态(热状态)的不同分为冻结货物、冷却货物、未冷却货物三类。

    (1)       冻结货物

    指冷藏货物时,将货物内所含水大部分冻结成冰,其温度范围约为-8℃~-18以下货物除外冰的温度-1以下称为冻结货物

    (2)       冷却货物

    指用人工或天然降温,将食品的温度降低到某一指定的较低的度数,但不低于食品液汁的冰点。对大多数易腐货物来说,冷却的温度范围为0℃~4

    (3)       未冷却货物

    指未经过任何冷却加工处理的、完全处于自然状态的易腐货物。如采摘后未经冷却的水果、蔬菜等。

    易腐货物的品类较多,常见品名请参阅《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以下简称《鲜规》)附加一“易腐货物运输条件表”。

    2.    活动物

    铁路运输的活动物包括禽、畜、兽、蜜蜂、活鱼和鱼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