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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事故责任划分
2011-02-18    来源: 中铁物流网

承运人自承运货物时起至将货物交付时止,对货物发生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担赔偿责任,但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自然属性、合理损耗;

3.托运人、收货人、押运人的过错。

由于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或押运人的过错,使铁路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造成损失时,托运人、收货人应负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