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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过秤费
2012-02-13    来源: 中铁物流网

由承运人过秤并确定货物重量,或由托运人确定重量的货物经承运人复查重量不符时,核收货物过秤费

1. 整车

轨道衡每车30元,普通磅秤每吨4元。

2. 零担过秤费

每百千克0.4元,不足100kg,按100kg计算。

3. 集装箱

1吨箱每箱1.5;10吨箱每箱15元;20英尺箱每箱30元;40英尺箱每箱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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