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关提醒我市广大“三废”进口企业及时了解部分废物进口报关办法的变化,4月1日起,按新办法向海关申报。
海关总署公告,自今年4月1日起,对部分进口废金属、废塑料和废纸分类目录和报关方法进行调整。收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新公告规定的要求,向海关申报并填写报关单,进口废金属需填报品名、材质和成分含量,进口废塑料需填报品名、外观和来源,进口废纸需填报品名、种类、状态和产地标准及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