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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货物押运的相关知识
2011-08-29    来源: 广西铁路网

铁路货物运输中,托运下列货物时,托运人应派人押运:

1.活动物;

2.需按时浇水的鲜活植物;

3.生火加温的货物;

4.挂运的机车和轨道起重机;

5. 特殊规定应派押运人的货物;

每批货物的押运人以1—2名为限,押运人须持有居民身份证。托运人应将押运人姓名、证明文件名称、号码应填记在货物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车站按规定核收押运人乘车费。从货物承运时起至交付完毕时止,押运人应遵守铁路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对货物采取保证安全运输的措施,押运人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时,比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