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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包裹运输押运管理办法
2011-08-22    来源: 中国铁路货运服务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铁路旅客列车和铁路运输安全,规范铁路包裹运输押运管理,根据《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和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包裹运输业务的旅客列车行李车。

第三条 包裹运输押韵管理直接影响旅客列车安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包裹运输押运管理工作,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章 押运条件

第四条

通过旅客列车行李车运输金银珠宝、货币证券、文物、枪支、鱼苗、蚕种和中途需饲养的动物,必须派人押运。托运上述品名之外的物品,托运人可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向承运人提出押运申请。

第五条

对运输距离在200前米以内,不需要饲养的家禽、家畜,托运人提出不派人押运时也可以办理托运,但应在托运单上注明“不派人押运,途中逃逸、死亡,责任由托运人自负。

第六条 押运的包裹应装行李车,由押运人自行看管,车站负责装车和卸车。

第七条 一批包裹原则上限派一名押运人。押运人由托运人选派身体健康、精神状况良好、熟悉所押货物特性的人员担任。

第八条

押运人凭“铁路包裹运输押运证”(以下简称押运证,样式见附件)和旅客列车全价硬座车票登乘行李车押运。押运证由托运人向承运行包房申请办理。

第九条 押运人在押运过程中,应遵守铁路规定,服从铁路工作人员指挥,负责所押运货物安全。

第十条

押运活动物时,押运人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动物排泄物污损车辆及其他行李、包裹。动物排泄物由押运人在铁路中转站或到站清除,不得在运输途中冲洗和向车外抛洒。

第三章 押运管理

第十一条 行包房应指定专人负责押运管理工作,受理押运申请、发放押运证、填记《铁路包裹运输押运人员登记簿》等。

押运证编号规则:发放月份(YY)+当月发放总排序(NNN)共五位阿拉伯数字(YYNNN)。

《铁路包裹运输押运人员登记簿》内容:承运日期、包裹票编号、包裹到站、押运人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发货人名称(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押运证编号,押运人签认等信息。装订成册,保留90日。

第十二条

受理押运申请时,行包房应认真审查包裹是否符合押运条件。对满足押运条件的,要对押运人进行押运安全教育、宣讲押运须知、登记《铁路包裹运输押运人员登记簿》,发放押运证。

第十三条 办理押运包裹承运手续时,承运人应在运输票据记事栏内注明“押运人×名”字样。

第十四条

中转行包房对中转的押运包裹应查验押运人的押运证并进行登记,同时在押运证上加盖中转行包房经办人名章。押运证丢失的,同时在押运证上加盖中专行包房经办人名章。押运证丢失的,押运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包裹中转行包房重新申请办理,中转行包房确认后发放给押运证并在签发单位处注明“补发”字样。

第十五条 行包房交付押运的包裹时,应随取货凭证一起收回押运证。

第十六条 装车行包房对已经办理承运的押运包裹要优先装运、减少中转,并及时通知押运人装车日期和车次。

第十七条 装卸车时,行包房与列车要对押运包裹进行重点交接,并站车交接凭证上注明“自押××批××件”字样。

第十八条

装车时,列车行李员要查验押运人的押运证和居民身份证,无有效押运证和居民身份证或者两证不符的,列车行李员应拒绝该批货物装车及押运人登乘行李车,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装车行包放负责。

第十九条

装车后,列车行李员要告知押运人安全注意事项和押运管理要求,指定押运位置,保管好押运人随身携带的火种(下车前归还),查验押运人车票,在《乘务日志》记事栏内登记押运人姓名、性别、身分证号码、联系电话、包裹票编号、押运证编号、包裹装卸车站等信息。

第二十条 列车行李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视,监督押运人遵守铁路旅客及行李、包裹运输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列车长和乘警要严格对行李车的检查巡视,加强对押运人的安全教育,落实押运管理制度。如押运人违反列车有关规定,行李员劝阻无效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人员、列车及货物安全。

第二十二条 押运须知:

1.严格遵守铁路规定,服从铁路工作人员指挥,负责所押货物安全。

2.凭证押运,不得饮酒,不得擅离职守。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严禁在仓库和列车内吸烟、弄火、使用电器,随身火种交列车行李员保管。

4.不得移动、翻动仓库和行李车内的物品,不得靠近放射性物品,不准打开车门乘凉,不准在货垛高处坐卧、停留、杜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5.密切关注行包动态,对危及货物和列车安全的情况,要立即报告铁路工作人员。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确保旅客列车和包裹运输安全。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铁路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前发文电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铁路包裹运输押运证样式

1.正面

铁路包裹运输押运证

编号:

押运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或住址:

包裹票号:

发站: 到站

装运车次:始发 日/ 次 中转 日/ 次

签发单位: 行包房(盖经办人名章)

日期: 月 日

注:本押运证一次性使用有效。

2.背面

押运人须知

1.严格遵守铁路规定,服从铁路工作人员指挥,负责所押货物安全。

2.凭证押运,不得饮酒,不得擅离职守。

3.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站上车,严禁在仓库和列车内吸烟,弄火、使用电器,随身火种交列车行李员保管。

4.不得移动、翻动仓库和行李车内的物品,不得靠近放射性制品,不准打开车门乘凉,不准在货垛高处坐卧、停留,杜绝人身意外伤害事故。

5.密切关注行包动态,对危及货物和列车安全的情况,要立即报告铁路工作人员。

押运人签字:

3.规格:宽120mm,高80mm。